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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城安置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招标
作者: 2017-08-16 16:12:46 浏览: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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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北录庄村民委员会

  资金来源:其它

  姚店堤社区合村并城安置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CZX-HN-2017-68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姚店堤社区合村并城安置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郑州市金水区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北录庄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姚店堤社区合村并城安置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107辅道与鸿宝路交叉口姚店堤社区合村并城安置区项目;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建设规模:项目位于郑州市金水区107辅道与鸿宝路交叉口姚店堤社区合村并城安置区项目,共17栋,总建筑面积约31万平方米。

  2.5招标范围:姚店堤社区合村并城安置区项目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所需68台直梯,包含设备的供应、包装、运输、装卸、保管、安装、临时开梯及维护服务、井道钢架、井道照明、安装所须脚手架、调试、检测、验收合格直至交付业主之前所涉及的一切内容。

  2.6供货及安装期:电梯供货30日历天,安装60日历天,同时满足总承包单位的施工进度要求;

  2.7质量要求:竣工一次性验收合格,确保不影响总承包方合同规定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如为生产厂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级)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生产厂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认证;

  3.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B级及以上;同时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和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3.4投标人自2014年8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电梯销售及安装业绩一份(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出具日期须在2个月有效期内);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同一品牌电梯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的电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2、根据金水区大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及金水科教园区管理委员会对安置房建设的指导精神,确保安置房回迁群众的切身利益,对安置区项目建设所用设备进行高标准高要求。本次所投电梯品牌为一线品牌,确保安置区采购电梯配置先进、安全运行。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4日至2017年8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报名资料(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留一套加盖公章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1套)。

  4.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首先注册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后方可进行投标。

  联系人:周涛钱经理

  移动手机:13716001424

  联系电话:17090377846

  传真号码:010-57378888

  电子邮箱:13716001424@163.com企业相关资格发送到此邮箱

 

本文标签:电梯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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