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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67证券简称:康力电梯公告编号:201772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30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66),公司副总经理、市场运营总经理朱瑞华先生因个人资金需求,计划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06%)。
近日,公司收到朱瑞华先生发来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其已按股份减持计划减持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朱瑞华集中竞价交易2017年9月20日11.01430,0000.0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朱瑞华
合计持有股份1,728,0000.221,298,0000.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32,0000.052,00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1,296,0000.161,296,0000.16
注:因四舍五入,小数点后数据存在误差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朱瑞华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朱瑞华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朱瑞华先生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发行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
截止到2011年3月14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形。
朱瑞华先生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朱瑞华先生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备查文件
朱瑞华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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