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在重庆铜梁区,有一位居民,为方便上下楼,修了一部电梯,只到自己家。铜梁区规划局监管科负责人介绍,法建小区的这部电梯占用的是公共空间,且从开工至建成都没有经过任何部门审批,属于违法建筑。
既然是违法建筑,自然需要拆除,这可能就是“任性电梯”的最终命运。可这真是最好的结果吗?说实话,拆除一部违法电梯很容易,回应公众的监督意见也很容易,关键是,老旧小区公共服务改善的问题,是否就随之消除了?对于私装电梯者,动机非常简单——老旧小区没有电梯,住在顶楼的老人吃不消,所以想装部电梯。这样的想法,其实也存在于不少住户心中。
对于这样的公共需求,其实管理部门也已经看到。但遗憾的是,因为修建电梯涉及费用问题,住户达不成一致意见——人们总是盘算着如何利益最大化,个别住户甚至想着如何才能坐享其成。结果,有的人愿意,有的人不愿意,电梯装配事宜往往不了了之。
在缺少共识的情况下,各种新闻便产生了。在浙江,有财大气粗者为给母亲安装电梯,买下整个单元。不过,于整个社会而言,矛盾依然存在、问题依然难解。
随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老旧小区需要提高公共服务品质,安装公共电梯成为一个迫切需求。问题是,业主们是否能够围绕公共需求形成一个真实的“协商共同体”,以解决分歧、消除矛盾、达成共识。一方面,业主需要认识到社区就是一个“共同体”,大家不仅生活在一起,而且有着共同利益,在这个“共同体”里,每个人都有需要承担的责任。这是解决公共问题的认知前提。另一方面,有了“共同体”意识之后,还需要有解决问题的思路——协商。既然是“共同体”就应该存在共识,只不过这份共识不是来自自说自话,它需要经过理性的讨论和充分的协商才能达成。任何时候,真正的“共同体”都离不开协商的过程和利益的博弈。
以老旧小区安装电梯为例,要想让电梯装得起来,就必须让所涉及的多数住户产生“共同体”意识,即便是那些内心打算卖房的住户,也应该让他们意识到安装电梯会让房子升值。同时,应该建立协商的机制,让人们的意见和利益得到充分保障,从而形成一致目标。如果缺少这样的“协商共同体”,看起来简单的电梯安装就只能是个设想。
本文标签: “任性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