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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一”项目电梯招标公告
作者: 2009-01-21 08:10:29 浏览: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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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码:CBL_20090120_1008611786

  所属地区:河南

  详细内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市重点建设工程办公室的委托,对新乡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活动中心、科技馆“三合一”项目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新交建财08-066-2号

  二、项目名称:新乡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活动中心、科技馆“三合一”项目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1、工程规模:建筑面积:50345平方米,建筑高度17.96米、地下局部一层、地上四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2、招标范围:8人乘客电梯1部,1-3层;13人乘客电梯7部,1-4层;

  13人无障碍客梯3部,1-4层;21人客货电梯1部,1-4层。

  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4、工期要求:随土建施工总承包同时交工。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5、2006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6、应具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以上(含B级)资质或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 二级)资质;

  7、制造商在河南省须具备有售后服务机构。

  8、经销/代理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本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书

  五、报名时间:2009年1月19日至2月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六、报名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人民东路115号)

  七、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为制造/生产商的,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应当提供经公正机关出具的公正件以及制造/生产商在河南省具备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投标人为经销/代理商的应当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以及提供制造/生产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书和制造/生产商在河南省具备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壹份)

  八、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月21日至2009年2月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

  九、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人民东路115号)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09年2月19日9时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室(人民东路115号)

  十一、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

  十二、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乡市交管办:0373-3028801 新乡市监察局:0373-3076005 新乡市检察院:

  0373-5123292 新乡市财政局:0373-3688617 新乡市审计局:0373-3696320

  新乡市建委:0373-3051557

  招标人:新乡市重点建设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3-2321286 地址:人民路1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3-3079561 地址:人民东路115号

  时间:2009年1月19日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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