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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观光电梯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2009-01-23 08:35:36 浏览: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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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码:CBL_20090122_1008650034

  所属地区:江苏

  详细内容:

  一、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楼观光电梯工程已经阜宁县政府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阜宁县城

  2、工程规模:约90万元(暂定)

  3、质量标准:合格

  四、本次招标工程的招标内容是办公楼1部电梯采购、安装、调试、加固等相关服务。具体为:

  1部观光电梯,12层/12站/4门有机房乘客电梯;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在企业经营范围内的电梯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简称代理商)。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产品必须是知名品牌的中外合资产品或外商独资产品;

  2、电梯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电梯安装B级(或二级)资质证书、维修保养B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企业业绩:具有在200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类似项目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维保等相关服务的业绩;

  4、本加固工程为框架结构,负责加固的单位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若投标申请人无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应委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报名时必须提供委托安装的协议书原件和该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有关供货电梯厂商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六、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09年1月21日16:00时至2009年2月3日16: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中,并在封袋上注明“阜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楼观光电梯工程”字样,投至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市鹿鸣东路6#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的“4号投标报名箱(机电设备)”中,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制造厂商报名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负责加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若投标申请人无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应委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的,报名时除提供本项原件外,同时须提供委托施工的协议书原件);(5)电梯安装B级(或二级)资质证书、维修保养B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及复印件;(7)满足本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第3条要求的业绩材料合同原件(至少一份);

  代理商报名时:(1)制造厂商对本次项目给代理商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设备由满足资质要求的代理商负责安装,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其授权委托书中对电梯的安装作出明确委托);(2)代理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代理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负责加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若投标申请人无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应委托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施工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的,报名时除提供本项原件外,同时须提供委托施工的协议书原件);(5)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6)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制造厂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7)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复印件;(8)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电梯制造厂商的电梯安装B级(或二级)资质证书、维修保养B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9)满足本公告主要资格条件中第3条要求的业绩材料合同原件(至少一份)。

  【上述制造厂商第(2)~(4)项资料原件和代理商第(3)~(4)项资料原件在本项目报名期间可经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备案(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机电设备窗口,电话0515-88193131),盖有“原件备案专用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报名时还需提供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以上资料复印件。

  七、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八、在资格预审结束后,将发放《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九、购买标书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8381985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0515-8308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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