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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无电梯住宅小区的居民们今后将可申请装电梯了。12月11日,记者从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获悉,有关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即将下发,今后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申请增设电梯。
据了解,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需求,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提高居住品质,方便居民生活,根据《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方案,预计将于2018年年初下发。增设电梯的实施范围为: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既有住宅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计划的商品住宅,且增设电梯用地在现住宅用地红线范围内。
根据目前的实施意见,既有小区增设电梯可以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资金筹措方式包括:业主分摊出资;符合相关规定,也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方式。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全市增设电梯工作,吉州、青原、庐陵新区规划建设部门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规划、管理、施工监管等管理工作。按照简化、便民的原则,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涉及的相关手续,由规划建设、房管、消防、安监、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办理,将采取并联审批、集中审批方式加快办理。
据介绍,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时间为今年至2018年。今后,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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