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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溪县医用电梯询价采购招标
作者: 2009-02-06 08:30:07 浏览: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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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主体:政府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 ->

  所属行业: 机械电子电器

  所属地区: 安徽

  详细内容: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郎溪县招投标中心受托对医用电梯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 :2009-LXXJ-005。

  二、询价项目的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

  特别提醒: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2月13日上午9:00时)前4小时内登陆郎溪县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www.langxiztb.com查看是否有关于本询价项目的更正公告;如因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查看网站,请各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4小时内拨打郎溪县招投标中心电话(0563-7023700)询问是否有关于本询价项目的更正公告,如有更正的,以更正后的内容为准。因供应商未按更正后的内容进行报价导致报价文件被询价小组认定无效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三、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相关资质要求。

  2、投标人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经销代理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证书、协议或《生产厂家授权投标委托书》,并由厂家承担对代理商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的保证责任,若代理商无法提供售后服务时,将由厂家负责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售后服务;

  3、提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给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及其许可明细表;以及相应的产品国家检测报告。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5、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等作业的人员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四、报价函的提交。

  1、报价函提交截止时间: 2009年2月13日上午9:00时整。

  2、报价函提交地址:郎溪县招投标中心(郎溪县郎川大道新财政大楼六楼评标室)。

  五、相关要求

  1、符合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具体技术参数要求。

  2、交货方式:送货上门。

  3、报价要求:含税金、运费、安装调试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4、报价修正原则:若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则以单价为准;若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正单价;总价相加与总报价不一致时,以总价相加为准;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六、对供应商的要求:

  1、必须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规定的条款。

  2、各被询价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对询价采购文件内容有疑义的,自询价采购文件公布之时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本中心,逾期视同默认,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被询价供应商或采购单位负责。

  3、各供应商应根据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所列采购内容和要求报价(以人民币计算)。

  4、报价函必须由被询价供应商加盖公章后于规定时间前密封递交至郎溪县招投标中心(郎溪县郎川大道新财政大楼六楼评标室),报价函中要注明所报品牌及型号。

  异地供应商报价函也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郎溪县招投标中心,邮递的报价文件不能如期到达或中心未能收到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

  七、对报价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在对报价函详细评估之前,询价小组要审查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函应该是与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相符,且没有重大偏离。询价小组只根据被询价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函、及有关材料本身来决定其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1、报价函与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内容要求有重大偏离的;

  1.2、报价函无被询价供应商印鉴章;

  1.3、缺、漏项目不能满足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要求的;

  1.4、其报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解释的;

  1.5、被询价供应商的供货时间不能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

  2、本次询价采购在被询价供应商实质性响应询价采购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前提下以最低价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以供货期限及采购单位意见确定成交供应商。

  八、成交后需接受下列条件:

  1、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成交后需按投标文件所示型号在承诺时间内提供货物。

  2、售后服务

  售后服务按不低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按厂家规定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低于厂家标准的按厂家标准执行。

  本文件由郎溪县招投标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人:宛小华

  联系电话(传真):0563-702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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