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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者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无证维修电梯发生事故身亡”
作者: 2018-03-20 10:20:08 浏览:1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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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电梯的和电工一样,需要相关资质。

  电梯维保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通过并获得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男子许,39岁,怀仁县人。许是电梯维修工,2017年10月上旬开始,许雇用未取得特种设备维修资质的冀协助其在怀仁县某小区维修电梯。为维修方便,许给冀违规配备了电梯三角钥匙。为帮冀熟悉维修过程,许多次带着冀违规操作。

  2017年10月23日11时许,冀在怀仁县某小区1单元维修电梯时,再次习惯性违规操作,导致发生事故致其死亡。公安机关认定,许强令工人冒险作业,雇用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电梯维修工作,是造成事故直接原因。案发后,许赔偿了被害人冀亲属的经济损失,并得到其谅解。

  法院认为,许目无法纪,在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强令他人违章作业,造成了一人死亡的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危害了企业和经营组织的生产安全,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许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本文标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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