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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试点电梯检验改革 十年以下“服役电梯”纳入试点
作者: 2018-04-23 09:32:25 浏览: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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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质监局今天解读电梯检验改革试点措施,对于投入使用年限不满10年的电梯(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电梯除外)和杂物电梯,经具有一定规模的维保单位申请,检验检测方式调整为1年定期检验后,次年转变为自行检测。为了确保安全可靠,在自检92项定期检验外,再增加30项自检项目,其中有24项为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再由检验机构对自行检测结果实施不低于5%的抽查比例。

  而对于老旧电梯、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高风险电梯,则加强了监管。在原有定期检验基础上,增加一次安全评估,并将情况实时上报,根据评估结果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在每年的节假日等重点时段,也会增加检查。

  为了保障电梯检验改革试点推进,市质监局将鼓励引导物业或维保单位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对市民乘坐电梯或维保作业人员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通过保险机制,保障人身权益。其中,要求单次理赔保额和年度累计事故总保额不低于125万元。

  此外,北京市质检部门合法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有效期由原来4年延长为8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每年安排约300家次的证后检查,并严格退出机制。

 

本文标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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