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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万台电梯投保
作者: 2018-07-03 09:37:37 浏览: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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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消息(记者盛游通讯员朱露珊)近年来,电梯伤人、困人事件频发,部分事件发生后,乘客受了伤、受了吓,更甚者丢了性命,索赔维权时却被多方推托、不了了之。如果你乘坐的是买了保险的电梯,遇到类似情况就不一样了。

  电梯责任保险是指被保险人所拥有或管理的电梯在运行期间造成乘客人员伤亡或财产损毁的经济赔偿责任。据了解,义乌电梯保险投保方案为单台电梯保费100元,单人赔偿限额100万,累计限额500万,受益人涵盖乘客、维保人员、检验人员,同时还有电梯困人超时的精神赔偿费用。

  去年,义乌市市场监管局会同金融办、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下发《关于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规定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住宅小区电梯应当在2017年10月底前完成电梯责任保险投保工作,非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住宅小区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应当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电梯责任保险投保工作,剩余电梯应当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电梯责任保险投保工作。

  今年以来,义乌市市场监管局围绕“提高电梯责任保险覆盖率”的工作重点大力推广电梯责任保险工作,打造全市“垂直交通的交强险”。目前,重点集聚区域电梯责任险已全覆盖,非公众聚集场所和高层住宅小区的乘客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电梯责任保险也已基本完成。全市电梯责任险投保数量达到11864台,比去年增长了79.4%,全市在用电梯责任险覆盖率达到66.2%。

  义乌市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人介绍,义乌电梯责任险的投保价格在全国范围来说比较低,各种商店、办公楼、企业、旅馆、医院、学校等所有电梯的所有人、管理人或经营人都可进行投保,而且既可委托维保单位也可直接联系保险机构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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