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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中医院医用电梯采购公告
作者: 2009-02-24 08:08:41 浏览: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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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主体:政府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 专用设备->

  所属行业: 机械电子电器

  所属地区: 广东

  详细内容:

  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拟对韶关市中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的法人单位前来参与或与我中心联系。

  1、项目名称:韶关市中医院医用电梯采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G09XJ002)

  2、招标具体内容:

  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或需求

  数量

  单价

  总价

  医用电梯(可选品牌:上海三菱、HITACHI、OTIS)

  (详见附件,点此下载)

  1台

  采购总金额:

  3、询价时间:2009年2月20日至2月26日;

  4、报价截止时间:2009年2月26日下午17:00前(网上自行复制询价表)。

  5、提交询价表地点:韶关市复兴路24号鑫辉大厦4楼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6、资格及要求:提交询价表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非生产厂家的须提供产品授权代理证书,附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详细技术参数。

  7、报价文件应包含第6点里规定的文件,报价文件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须密封包装,封口处须加盖公章,在包装封面注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及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并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或邮寄)到我中心(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送达时间,以我中心签收日期为准)。

  8、本次询价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有节能、环保标志的产品。

  注:投标人所投项目内含节能、环保或自主创新产品的投标报价占投标总价60%或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自主创新产品报价不高于一般产品当次报价的最低报价5%的,确定自主创新产品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对设备采购具有节能、环保标志的产品价格高于其同类的其它产品10%以内的,确定为中标产品。

  9、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中心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以省物价部门核发的文件为准。

  联系人:邓小姐 电话:8877825 传真:8877825

  韶关市政府招标采购中心

  二○○九年二月二十日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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