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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层住宅的住户们都知道,在物业费中有一部分叫做电梯维修费,或者叫电梯维修基金,这笔钱是用来在电梯发生故障的时候用来维修电梯的,业主们是有义务叫这笔钱的,但现实情况是就是有些业主舍不得这笔费用。

仲先生住的高层住宅是有两部电梯的,前段时间这两部电梯都有点故障,物业公司就号召业主们筹集资金维修这两部电梯,这也是为业主们的出行方便和安全考虑,可是这些业主们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就是不愿意出这笔钱。

没办法物业只好和维保公司筹集维修费用,尴尬的是筹到的这笔钱只够维修一部电梯,最后还是物业联系了这个单元22层的一家公司出现维修了第二部电梯。问题来了,在22层这家公司看来既然是自己出的钱维修的这个电梯,那这部电梯就属于公司私有财产了,就私自把这部电梯改成刷卡式的,只有公司内部人和一部分住户可以刷卡使用。

这下就麻烦了,22层的住宅楼就一部电梯肯定是不够用的,业主们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因为电梯产生了不便,就要求这家公司把这部电梯也免费给业主们使用。人家可是有正当理由的:“业主对于小区建筑内专业部分外的共有部分,是享有一个共同使用和管理的权利,电梯肯定是属于共有建筑的,所以虽然这部电梯是这家公司掏钱修的,但也不能就因为这个不让业主们使用。”

那么问题来了,业主们的诉求合理吗?从法理上讲业主们是肯定对公用电梯有使用权的,但是很多事情如果只从法律上来考虑是不够的。就像这个单元楼的业主们,既然大家认可电梯作为公共建筑业主们有共同使用和管理的权利,那么在电梯出现故障的时候,业主们作为共同管理者为什么就不愿意共同掏钱维修呢?这维修费分散到22层业主们头上也没多少钱啊~
小编想说: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小区的公共电梯无法使用业主们当然有权利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在维护自己权利的时候也不能自动忽略了造成今天这个局面的原因,还不是当初业主们集体不交电梯维修费用造成的。
要想保证自己的公民权益,首先就要遵守自己作为公民的义务,如果所有人都是看见利益就上,看见需要自己承担的义务掉头就跑,那么规矩就都乱了啊。

本文标签:电梯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