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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电梯实际维保情况 青岛国岳电梯被罚1万元
作者: 2018-11-15 10:35:04 浏览: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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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信网从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青岛威客胶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人行道自动扶梯因没有自动润滑油罐;没有梳齿板照明系统;没有运行方向指示灯;但电梯的维保单位青岛国岳电梯有限公司在维保记录第10、12、22项(以上三项内容)记录均为“√”。对此情况,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青岛国岳电梯有限公司处罚款10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133.33元。信网联系到青岛国岳电梯有限公司,对方拒绝接受采访。

  2018年7月31日,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维客胶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的电梯维保情况例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青岛维客胶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原胶南维客商场)的人行道扶梯没有自动润滑油罐;没有梳齿板照明系统;没有运行方向指示灯。

  经查,负责青岛维客胶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电梯的维保单位为青岛国岳电梯有限公司。在其维保记录上显示,该公司于2018年7月15日、2018年7月30日进行了半月维保,所有项目全部合格。在自动润滑油罐、梳齿板照明系统、运行方向指示灯三项后面,记录均为“√”。经工作人员认定,青岛国岳电梯有限公司擅自更改电梯维保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青岛市黄岛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处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33.33元,罚没款共计11133.33元。

  信网首先联系了青岛威客胶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相关负责人刚刚出差不方便接听电话。随后信网联系了维保单位青岛国岳电梯有限公司,对方拒绝了采访。信网全媒体记者杨宇宣

本文标签: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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