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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监管并重,我市电梯质量安全形势保持平稳
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电梯共治新格局

市质监局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图为现场检查市区某大型商场的自动扶梯。

省特检院江门检测院技术人员对电梯进行检验。

市质监局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月”进小区现场咨询活动。
今年2月1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是有史以来,针对电梯这个行业从国家层面出台的最高的一个系统性、纲领性文件。
“以国务院的名义单独对一类设备出一个具体的文件,我觉得足以体现了国家对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意见》对电梯质量安全工作进行了系统全面部署,这是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将有力推动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这个纲领性文件的出台,将指引整个电梯行业安全有序发展。”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积极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方面的知识宣传、监管和检查,保障我市电梯质量安全平稳有序运行。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江门全市在用电梯总量为18699台,较往年增加了2767台,新增电梯增长率为17.37%。全市没有发生纳入统计范围的电梯事故,万台事故率明显低于全国和广东省平均水平。
文/图谌磊
数据
截至去年底全市在用电梯18699台
我国是电梯生产和使用大国,电梯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数据显示,我国电梯保有量、年产量、年增量均为世界第一,截至2017年底,我国电梯保有总量、电梯生产量、新增量分别为561万台、78万台、68万台;电梯保有总量约占全世界的三分之一,年产量约占全世界的四分之三。
因此,《意见》的出台具有重大意义,体现了国家对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据保守估计,全国每天有15亿人次乘坐电梯,电梯已经成为群众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垂直交通工具,直接涉及民生保障,日益受到全社会的极大关注。
“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对安全、便利、舒适的需求。电梯也是人民群众接触和使用最频繁的特种设备之一,电梯是‘出门第一步,回家最后一程’。《意见》的出台将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乘用安全和出行便利。”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科科长肖卫成说。
在肖卫成看来,《意见》的出台,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更高需要;也是落实等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促进质量提升和保障城市安全;全面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电梯质量安全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但随着电梯保有量持续增长,老旧电梯逐年增多,电梯困人故障和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社会影响较大。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国在用电梯总量达562.7万台,比2016年底493.69万台增加了69.01万台,新增电梯增长率为13.98%;全省在用电梯总量达70.03万台,比2016年底63.49万台增加了6.54万台,新增电梯增长率为10.30%;江门市在用电梯总量为18699台,比2016年底15932台增加了2767台,新增电梯增长率为17.37%。2017年全国发生电梯事故56起,全省发生电梯事故8起;而我市去年没有发生纳入统计范围的电梯事故。
“我市新增电梯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更明显高于广东省平均水平;但万台事故率明显低于全国和广东省平均水平,我市已经连续多年没有发生纳入统计范围的电梯事故。这一成绩的取得,与我市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和电梯质量安全工作密不可分。”肖卫成说。
宣传
加大宣传力度提升责任单位、民众安全意识
电梯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江门市在用电梯数量在全省来说属于中上水平,电梯保有量较大,电梯新增速度较快,电梯困人故障时有发生,电梯的投诉事件也逐年增加。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已不满足于电梯的基本安全,在电梯安全的基础上,人们对电梯乘坐舒适性、便利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提高出行的便利性,人们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迫切性也越来越强烈。面对人民群众对安全乘梯、放心乘梯的美好需要,我们十分注重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了责任单位和普通民众的安全意识。”肖卫成说。
据了解,在宣传方面,市质监部门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关于电梯等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的宣传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等进行了电梯质量安全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
例如,为进一步落实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我市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强化《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安全技术规范的贯彻落实,市质监局今年分别在蓬江区和江海区举行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宣贯大会,两区共有421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企业)共768名学员参加。宣贯大会重点对特种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日常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检查等原则要求进行详细讲解,重点阐述了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具体职责和义务、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及使用登记变更具体程序等内容。
此外,在今年6月全国第十七个“安全生产月”期间,市质监局还举办了2018年“安全生产月”进小区现场咨询活动,将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常识带入居民小区。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通过现场咨询、图板展示、发放安全生产宣传手册、张贴电梯知识宣传海报等方式,向广大居民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电梯使用等方面知识。
“这次活动,共散发宣传资料45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次,对普及特种设备及电梯安全知识,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乘坐电梯的社会氛围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这次咨询活动深入到居民小区,吸引了众多的居民观看、咨询,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肖卫成说。
肖卫成表示,电梯安全关乎百姓民生,关乎家庭、社会稳定,因此保障每个人的乘梯安全至关重要。虽然造成电梯事故的原因众多,但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乘梯人员安全意识薄弱,各电梯管理单位、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有责任和义务普及电梯安全知识,提高乘梯人员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
“根据《意见》的要求,接下来我市也将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尤其是将加强中小学电梯安全教育,普及电梯安全知识。同时,我们还将通过新闻媒体加强宣传引导,在电梯安全知识、应急知识方面加大宣传,对人民关心的电梯问题进行详细报道解答,提高人民对电梯基本知识的了解;倡导安全文明乘梯,提升全民安全意识。”肖卫成说。
监管
加强监管保障全市电梯质量安全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对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仅做好了对电梯的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更加强了安全监督抽查。
例如,为进一步推进我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市电梯维保质量,降低电梯故障率,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便利,今年市质监局实施了2018年电梯维保质量“双随机”监督抽查工作。同时,市质监局还落实了电梯定期检验、监督检验、安全监督检查等一系列监管举措。
据统计,去年我市共完成电梯法定检验18699台,发现不合格电梯321台次,已全部整改完毕,检验合格后投入使用。其中,去年全市共完成电梯定期检验15932台,发现不合格电梯289台次;监督检验方面,去年我市完成电梯监督检验2767台,发现不合格电梯32台次。
我市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共接收了电梯投诉事项180条,办结投诉事项180条,投诉处理率达到100%;执行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处理194次,下达监察指令书16份,发现安全隐患136处,已全部整改完毕。
在安全监察方面,2017年,监察部门共完成194个单位的电梯监督检查工作,其中完成日常检查98次,专项监督检查68次,创文检查17次,其他11次;监察发现164家单位存在问题,并下发整改通知书,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要求
严格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笔者了解到,今年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提出,要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当前电梯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充分运用市场化机制、信息化手段,构建市场约束、社会监督、部门监管、综合治理的电梯质量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意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部署了“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加强隐患治理与更新改造、改进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模式、科学调整检验检测方式、建立追溯体系和应急救援平台、完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自律与诚信建设、积极发展电梯责任保险、促进产业创新发展”等10项重点任务。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加强宣传教育”等3项保障措施。
据了解,《意见》主要有五个方面的亮点,包括落实主体责任、畅通资金渠道、提升质量水平、推进改革创新、推动“多元共治”等。“这个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内容非常丰富,文件里提出很多新的措施、方法,按文件要求,在三年之内要将这些措施陆续落实。这些为我们下一步工作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方向。”肖卫成说。
近年来屡屡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让每个人都触目惊心,而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与否,又与生产和使用环节的特种设备是否安全紧密相关,落实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是保障电梯使用安全的必要条件。
根据去年监督抽查情况,我市使用电梯管理主体责任有待增强。据统计,2017年江门市监督抽查454台,涉及59家使用单位,其中17家使用单位存在使用管理不合规,未按要求落实使用管理责任。
“因此,我们也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和监管力度,要求生产使用单位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例如,建立电梯制造安装、使用管理、维修保养等相关信息公示制度,建立生产使用单位约谈制度、在用电梯监督抽查制度等。”肖卫成说。
目标
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电梯共治新格局
肖卫成表示,在电梯数量快速增长,以及电梯维保市场需进一步规范的情况下,如何保证在用电梯的质量安全,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创新:一是推行“电梯设备+维保服务”一体化采购模式,鼓励电梯制造企业对自己品牌在用电梯提供长期维保服务,提高电梯的维保质量,保证电梯使用安全。二是推广“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三是加强企业诚信自律机制建设,推行“自我声明+信用管理”模式,推动电梯企业开展标准自我声明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
此外,电梯质量安全工作还需要各方力量的参与。《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激发安全责任主体的内生动力,构建电梯质量安全社会综合治理体系,例如要推进“自我声明+信用管理”,加大信息公示力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另外就是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其中教育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的电梯安全教育,将电梯安全常识等纳入学生课外安全教育内容,让孩子们从小养成好的习惯。同时,新闻媒体也要加强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坚持客观报道,做好正确的舆论监督,不要刻意夸大,引起社会恐慌。
同时,要大力推动“多元共治”。《意见》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维保使用单位、媒体、社会等方面明确了各方职责,提出要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电梯共治新格局,特别是明确了地方政府以及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其中,政府的责任主要是包括对老旧电梯的改造、应急救援平台的建设、三无电梯隐患整治等,这是政府要加强的工作。此外,对于相关职能部门而言,除了质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以外,相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如旅游、住建、交通、卫生、教育等部门,都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发挥各自的作用,督促指导有关单位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安监、安委办也要积极发挥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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