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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编 号:LKK2009/E02
加 入 日 期:2009.03.02
截 止 日 期:2009.04.20
招 标 代 理: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
地 区:云南省
招标编号:LKK2009/E02
金沙江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采用自筹资金,招标采购龙开口水电站5套电梯及其附属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一、工程概况
龙开口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中游、云南大理州与丽江地区交界的鹤庆县中江乡龙开口村河段上,是金沙江中游河段规划的8个梯级电站中的第6级,上距已开工建设的金安桥水电站41km,下游为鲁地拉水电站。
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298.0m,装机容量1800MW,上游的龙盘水电站投入运行后,龙开口水电站保证出力(95%)752.9MW,多年平均发电量87.35亿kW•h,装机年利用小时数4853h。
电站坝址右岸现有等外公路通过,路况较差,路宽约4m~5m,通过该等外公路电站至中江乡距离为5km,中江乡经朵美至松桂(四级公路)与大(理)丽(江)公路相接,公路里程为68km,路面为结碎石路面,最小转弯半径为15m,最大纵坡8%,山高坡陡,弯道多,半径小,路况较差,仅能满足当地现有交通和龙开口电站前期施工交通。现在当地政府结合大理州公路近期发展规划,正在建设中江至金墩的三级公路与大(理)丽(江)公路相连,长约49km,该公路建成后,可作为电站的对外交通公路:电站经中江至金墩与大(理)丽(江)公路相接,可分别通达鹤庆、丽江、大理、昆明等地,距离分别为60km、102km、182km和510km。
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面响应将是评标时选择合格制造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之一。
龙开口水电站的大坝1#交通井电梯、大坝2#交通井电梯、上游副厂房电梯、下游副厂房1#电梯和下游副厂房2#电梯为本次招标内容。
二、招标范围
投标人应承包以下电梯全套设备、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的设计、制造、出厂前的试验、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现场试验、验收、以及图纸和资料的提供、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工作。并负责通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检验;同时对买方人员工厂见证等工作提供必要的配合和方便。
1、1台速度≥1.6m/s,载重量1000kg,提升高度为86.5m的客用Ⅰ类电梯及其附属设备;
2、1台速度≥1.6m/s,载重量1000kg,提升高度为106.0m的客用Ⅰ类电梯及其附属设备;
3、1台速度≥1.6m/s,载重量1000kg,提升高度为33.1m的客用Ⅰ类电梯及其附属设备;
4、1台速度≥1.6m/s,载重量1000kg,提升高度为42.75m的客用Ⅰ类电梯及其附属设备;
5、1台速度≥1.6m/s,载重量1000kg,提升高度为36.0m的客用Ⅰ类电梯及其附属设备;
三、资金来源
金沙江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采用自筹资金用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四、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招标人不接受联合(营)体投标。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A级资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A级资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认证中心颁发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具有实施投标项目的生产能力、技术力量和质量保证能力;
4.投标人应具有近二年承担过在类似环境、提升高度、速度电梯的设计、制造和安装的成功经验。并出具最终用户的业绩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必须通过GB/T19000或ISO 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7.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厂的资质和业绩、生产能力等应满足上述要求,并由制造厂出具有效的投标代理授权书。同一设备制造厂只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
五、招标安排
1. 招标文件出售:本招标文件将于2009年3月9日-11日9时至12时,15时至17时在云南省昆明市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机电部401室出售,全套合计人民币壹仟元(¥1,000.00元)售后不退。若有意并符合条件者在上述时间前往购买。
2. 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4月20日上午10:0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云南省昆明市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408室,投标时投标单位应附交本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函。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再接受,未按规定附交投标保函的投标将被拒绝。
3. 开标时间:2009年4月20日上午10时,在云南省昆明市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408室进行。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4.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以下文件:
1、购买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或副本原件(若为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资格证明文件(质量保证体系、业绩等);
4、代理商须提交制造厂的有效代理授权委托书。
上述资格文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世纪城中路1号华能龙开口水电有限公司机电部
邮 编:650214
电 话:0871-7216748 7216773
传 真:0871-7216744
联 系 人:杨闽 梁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