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要为电梯存“养老金”
作者: 2019-10-07 08:55:37 浏览:5910次
南京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走在全国前列,截至目前,已累计完工822部。这些加装的电梯后期如何维保?日前,南京市出台《关于做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期维保工作的通知》,明确加装电梯的维保费用主要由加装电梯的全体业主承担,在加装申报前就应予以明确。
根据通知,电梯维保资金分摊方案应在加装电梯申报前予以明确。
为确保电梯正常运行,建议设置初始资金,且约定资金下限,当低于资金下限时,业主应按分摊方案进行缴纳。各区、街道应协助业主进行广告招商,拓宽电梯运行、维护、保养资金渠道。
同时,电梯运行前,业主应制定电梯运营公约,明确电梯运行、维护、保养费用缴纳的公共账户、管理人;明确电梯清洁卫生责任人及安全检查员;房屋产权发生转移的,原产权人应当向买受人书面载明加装电梯相关事项,权利和义务同时转移;房屋出租给他人使用的,房主应对加装电梯相关事项和费用与承租人作出明确约定,租客应负连带责任。
通知还提出,鼓励使用单位至微信公众号“南京电梯”查询《官方星级维保单位名录》,优选三星级以上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应定期组织电梯维保单位开展隐患排查,电梯维保单位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保证接到困人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开展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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