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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办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旨在持续提高我市电梯安全治理能力和运行质量水平,有效消除电梯安全隐患,保障民生安全。
电梯安全特别是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电梯安全,直接关系社会公共安全、和谐稳定。据统计,截至7月底,全市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41715台,且每年仍以15%左右速度增长,其中15年以上老旧电梯1315台,到2020年将达到2364台,电梯安全管理难度不断加大。去年,96333应急救援平台接到各类电话5141条,处理困人救援1396次。
“此次《意见》进一步压实了电梯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了电梯隐患治理和更新改造等工作,将坚持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科学监管为手段,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11月21日,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委员吴伟洒在解读这份文件时说。
目前有关部门正不断完善电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机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使用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使用电梯。物业服务合同必须有效约定电梯维护保养、一般修理、检验、检测、保险等费用的承担方式;将住宅电梯公共广告收入和政府减免的电梯检验费用优先用于电梯维护修理改造,单独设账、专款专用,并落实电梯经费公示制度,确保电梯发生故障和隐患时,能得到及时修理。
据悉,通过一系列整治监管,到2020年,我市电梯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将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城市水平,电梯万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等指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