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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电梯的有效管理,完善电梯事故后续处理措施,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落实电梯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电梯保单6086份,占在用电梯总数55%。

为提高电梯的有效管理,完善电梯事故后续处理措施,我市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落实电梯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电梯保单6086份,占在用电梯总数55%。
电梯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是一项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工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格的执法、最严厉的处罚来强化电梯安全管理。同时,为保障电梯使用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先后与市住建局、市银保监局、市基建投集团公司合作,经过反复研究,出台《营口市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有限公司主动出资为全市检验合格的电梯投保。
通过招标,人保财险营口分公司与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有限公司签订《营口市电梯保险服务采购合同》。这项工作的开展,为营口全面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全市电梯安全运行上了“双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