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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实行4+2公示制度创新电梯监管方式。“4+2”公示制度即公示电梯使用、维保、检验、属地监管四方主要责任和《责任公示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公示牌》。实行公示制度以来,电梯故障投诉率由10.6‰降到0.8‰,全市未发生一起电梯安全责任事故。全覆盖压实责任,建立“110、119、12315”电梯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建立市级电梯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在电梯救援专业车辆上喷涂专用标识、安装警灯,健全专业救援队伍工作纪律,确保电梯安全责任落实无盲区。强化社会面监督,发挥社会公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督促落实整改,全市电梯定期检验一次合格率91%,较去年同期增长2.3个百分点;电梯定检率98.5%,位居全省前列,其中公共场所电梯定检率100%。提升公众满意度,强化快速响应,实现电梯故障困人的及时处置和电梯问题投诉的快速处理,确保每件投诉举报“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持续提升群众对电梯安全的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