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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主体:政府
信息类别:货物采购-> 专用设备->
所属行业: 机械电子电器
所属地区: 广东
详细内容: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现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一、项目编号佛山市人民检察院电梯设备与安装
FS903059T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项目性质政府集中采购(财政性资金)
四、采购人单位名称: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
五、投标人准入资格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大陆范围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
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的电梯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且电梯生产厂家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8000万元;经销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2、经销代理商须是电梯生产厂家直接认定的合法代理商,且其经销代理范围覆盖佛山区域;
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制造观光电梯。
六、领取采购文件第一步:投标人将已填列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 target=_blank
_fcksavedurl="http://www.fsgp.cn/files/200903/1237279019000.doc">下载)传真至我中心,
第二步:采购中心审核后,通过回传《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通知投标人领取采购文件的具体方式(领取方式:包括网络下载和现场领取)。
资料审查及现场领取时间:2009年03月17 日至2009年03月25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北京时间)
下载采购文件时间:2009年03月17 日至2009年03月25 日17:30时止(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黎先生 王小姐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7 传真:0757-83209110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9年03月27 日上午8:45-9:3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谈 判 评 审时间:2009年03月27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九、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所投品牌生产厂家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3、电梯生产厂家的分公司还须提供总公司的授权书,及总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电梯生产厂家的经销代理商须提供经销代理资格证明,及所投品牌电梯生产厂家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已填列的《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下载)。
注: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2、凡在2008年7月1日后曾参与我中心非询价类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免交营业执照原件。
3、尚未在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备案登记的供应商,请在领取采购文件前登陆以下网址链接进行投标备案登记点击这里。
十、附件:主要技术商务要求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