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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场所使用电梯是整治重点
作者: 2009-03-25 10:49:26 浏览: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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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3月21日起,全市电梯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启动,单位使用的电梯如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请及时向质监部门申报。这是记者从全市质监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3月21日,全市质监系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在老河口市召开。会议决定,全市电梯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从即日起启动。据介绍,此次电梯专项清理整治活动时间从 3月 21日开始,持续到8月底,主要针对三类场所:公众聚集场所,重点是商场、体育场馆、车站、宾馆、学校、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含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人员、电梯较多的商住小区;重点监控单位,包括曾发生过事故的单位、存在事故隐患且未整改到位的单位、电梯管理混乱的单位和电梯数量较集中的单位。

  市质监局要求,使用单位要对照有关法规要求、使用承诺书内容等逐项自查,需要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间、要求和责任人,确保整改到位。生产单位要对安装、改造、维修、日常维护保养质量进行自查,对所维护保养的电梯建立台账,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制订计划,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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