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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日报:电梯“关人”最高罚20万
作者: 2009-03-27 08:06:52 浏览: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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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因故障“关人”达到2小时,也属于安全事故。新《条例》无疑给我市电梯业主单位敲响了一记警钟。

  目前,我市正在使用的电梯约900多台,因少数业主单位忽视安全,电梯因突发故障“关人”事件屡有发生。新《条例》规定,电梯“关人”达2小时以上,摩天轮等大型游乐设施高空滞留人员1-12小时等,均属于一般性特种设备事故,企业将处以10万元-20万元的罚款。

  市质监局称,企业是特种设备使用的责任主体,它的第一责任人对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人员培训负有主要责任,新《条例》将对安全使用和维护特种设备起到一定的督促和警示作用。目前市质检部门拟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要求特种设备操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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