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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码:CBL_20090408_101035357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江苏
详细内容:
一、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等综合楼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盐发改投[2007]11号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电梯项目的投标申请报名及资格预审。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盐城市行政中心大楼西南侧 。
2、工程规模: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建筑面积共约33000m2。
3、质量标准:合格。
4、质量目标:确保“扬子杯”,力争“鲁班奖”。
5、工期要求:满足工程总体竣工要求。
四、招标内容:
法院综合楼 6
部电梯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技术培训、维修及售前售后服务。具体为:(详细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为准)
类
别乘客
人数载重量
kg运行速度
m/s数
量井道尺寸
宽/深停站
楼层备
注
客梯1310001.7512200/2200-1/16兼消防
客梯1310001.7522200/2200-1/16
客梯1310001.7512200/22001/16兼无障碍
货梯 3000.311700/1450-1/1无机房
客梯1511501.512250/23001/4兼无障碍
投标人所投产品的曳引机、门机系统、控制柜必须为原品牌、原装整机进口,非欧、美、日发达国家生产的曳引机、门机系统、控制柜,招标人拒绝接受。招标人提倡和鼓励限速器、安全钳为原品牌、原装整机进口。
招标物的推荐品牌:奥的斯、迅达、通力、蒂森、三菱。如投标人选择其他品牌投标,则其他品牌产品的性能档次必须优于招标人所推荐品牌。
五、合格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唯一代理商(简称“代理商”
)。
2、电梯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3、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须具有电梯安装A级(或一级)资质、维修B级(或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电梯的安装工作必须由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完成。
4、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投标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六、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工程投标报名的申请人于2009年4月8日9:00时至2009年4月17日15: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将下列资料按规定装入“投标报名资料袋”
密封(封袋无须盖章,但应清楚地注明“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庭用房等综合楼电梯与相关服务采购”字样)中,投至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盐城市鹿鸣东路6#)的“投标5#报名箱(机电设备)”中。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资料中缺下列资料任意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报名资料袋”封面上除注明所投工程名称外,还需注明投标申请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将不予接收。
制造厂商投标报名: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
(2)电梯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电梯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及复印件;
(4)电梯制造厂商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电梯安装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针对该工程投标设备出具承诺书原件。承诺书须注明所投产品的曳引机、门机系统、控制柜为原品牌、原装整机进口,及上述部件的进口国名称、品牌、规格,并在承诺书中对限速器和安全钳的品牌、产地等作出说明;
(7)电梯制造厂商作出对该工程投标设备由制造厂商负责安装的承诺书原件。
代理商投标报名:
(1)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附后);
(2)电梯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3)电梯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4)电梯制造厂商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5)电梯制造厂商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电梯安装资质证书》的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6)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7)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给代理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注明投标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为资格不符合要求;授权委托书中必须明确授权范围;
(8)针对该工程投标设备出具承诺书原件。承诺书须注明所投产品的曳引机、门机系统、控制柜为原品牌、原装整机进口,及上述部件的进口国名称、品牌、规格,并在承诺书中对限速器和安全钳的品牌、产地等作出说明;
(9)电梯制造厂商作出对该工程投标设备由制造厂商负责安装的承诺书原件;
(10)电梯制造厂商和代理商作出的厂商联保证明原件。
3、除本公告特殊约定外,投标申请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中缺任一项者,将被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4、以上资料原件(除委托书原件和承诺书原件)可到盐城市机电招标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东路六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机电设备窗口,电话:88193131)备案,将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原件备案专用章”后,视同原件。
5、报名资料除按规定提供原件外,还须提供一式三份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复印件)。
七、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考察、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相结合的办法,在招标整个过程中都将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招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将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投标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和《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88196565(盐城市经贸委机电设备招标办)、83080019(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人(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孙乃军 联系人:王玉、王伟
联系电话:13921884208 联系电话:0515-88351862、85606511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38号 地址:盐城市南城河路3号锦绣苑5#东四楼
二 О О 九 年 四 月 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