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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编 号:FTCG2009014505
加 入 日 期:2009.04.01
截 止 日 期:2009.04.23
招 标 代 理:
地 区:深圳市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网上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FTCG2009014505
2.招标项目名称:福田区建筑工务局技能培训创业园区观光电梯采购
3.招标的内容:见用户需求书
4.标书获得方法: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2009年3月31日至 2009年4月19日9:30期间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ft.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进行投标报名响应。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或“应标管理—>确认邀请”;如果网上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应再点击“拒绝”或“撤销”;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的供应商,请访问深圳政府采购网站,先办理注册手续,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应标管理—>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备制造商应是电梯为主业的专业制造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有电梯设备),投标人所投产品须为国际知名品牌, 具有行业先进水平并经过国家相关部门试验认证后批准生产的成熟型号,同一品牌设备只允许一??功运行三年以上良好的记录,投标时提供近二年业绩表;且要求投标人所投的同类设备在近3年来没有质量事故记录;并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历史,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或1200万美金;
(3)投标人为设备制造商或设备制造商授权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代理商。如为代理商,须具有厂商的授权书,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同时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提供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的承诺书;
(4)投标人或生产厂商需在当地设有维修中心,并提供维修中心地址、电话、维修人员情况;
(5)标人需具备由深圳市建设局和技术监督局认可的电梯设备安装、维修保养资质,其中安装须具备广东省电梯安装A级资质,不具备上述资质的投标人应承诺本次投标的电梯设备的安装和售后服务由电梯制造厂家负责且电梯厂家具备相应资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及相关资质证书。
(6)本项目不同意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送验收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6.答疑事项:2009年4月19日9:30前凡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倾向性或不公正性条款),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填写疑问,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方视情况予以答复并将答疑结果在“应标管理—>投标答疑”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7.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8.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4月23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
9.开标时间和地点:
定于2009年4月23日上午 9:30 (北京时间),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103电子评标室(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1楼停车场南面,国库支付管理中心对面)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浏览投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0.敬请注意:在招标文件发出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其间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修改或补充通知文件的内容仅在“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不定时上网浏览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其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招标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11.有关本次招标之事宜,可按如下联系方式以书面和电话等形式进行查询:
联系单位: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1)项目开标前相关事宜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29楼2904室(采购一部)
联 系 人: 伏小姐
联系电话:82917623(Fax) 82918954
(2)项目开标后相关事宜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政府办公大楼1楼开(评)标室(采购二部)
联系电话:82925510
深圳市福田区政府采购中心
2009年0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