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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电梯招标
作者: 2009-04-15 08:48:37 浏览: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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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码:CBL_20090413_101046917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投资金额:0万元

  所属地区:四川

  详细内容:

  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电梯、中央空调及合作街道办事处电梯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

  致有关供应商:

  受采购人成都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和成都高新区合作街道办事处委托,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将对

  “高新区芳草街街道办事处电梯、中央空调及合作街道办事处电梯采购项目”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为了保证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现就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技术需求(详见附件)广泛征求各供应商的意见。

  如您认为该项目的资格条件和服务要求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请具体指出存在倾向性或不合理性的内容,并进行说明。

  一、招标编号: CDGXQ-GZ-20090401

  二、招标内容和要求

  本次采购内容分为三个包件:

  1、A包:芳草街街道办事处办公楼电梯,2台;

  2、B包:芳草街街道办事处办公楼中央空调,1台;

  3、C包:合作街道办事处顺江农贸市场电梯1台及配套钢结构井道。

  合格投标人可投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参与多个包件投标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按包件分别制作投标文件和开标报价信并对所投包件全部采购内容进行报价。

  三、合格投标人条件

  1、A、C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代理商注册资本金200万元及以上,制造商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电梯制造商或其指定的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如制造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此次投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电梯制造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通过IS0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8)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包括二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安全生产许可证》;

  (9)在成都地区设有常驻维修保养机构, 具有较强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及信誉。

  2、B包: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是中央空调制造商或其指定的代理商(如代理商投标,需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如生产厂商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与此次投标);

  (3)空调制造商须通过IS0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空调设备必须通过CCC认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5)近三年在四川地区至少有3个合同价200万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采用直流变频且制冷剂为R410A的多联中央空调系统项目);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在成都市有常设的服务机构和固定的售后服务人员。

  三、供应商如对上述公告要求有异议,请将意见在2009年4月20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采购单位提出。

  联系方式: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老师 龚老师

  电 话: 028-85177566 13982186964

  传 真: 028-85177566

  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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