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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电梯招标
作者: 2009-04-22 09:08:12 浏览: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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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编 号:商财招标采购[2008]35号
加 入 日 期:2009.04.14
截 止 日 期:2009.05.06
招 标 代 理: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商丘市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电梯、安装及调试”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招标采购[2008]35号
二、招标项目:客用电梯2部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若邮寄需另加50元邮费,因邮寄标书影响投标,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不负责此项责任。
四、购买标书时间:2009年4月13日—2009年5月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交保证金及投标地点: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开标当天上午9:10分。
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商丘市归德南路商丘市财政局12楼)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9年5月7日上午9:30投标截至。
                        2009年5月7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八、联系人:孙宜民  蔡钰
九、联系电话及传真:0370—2697976
十、注意事项:1、购买标书和开标时必须携带投标企业法人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投标人应具备电梯设备的经销及安装资格(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发的特种设备制造安全认可证和特种设备安装安全认可证副本或复印件,但须加盖公司红章)。为保证电梯的售后服务质量,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厂商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代理商,电梯安装资质要求为B级(含B级)以上。若投标人作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商或省级以上(含省级)代理授权书、省级代理商资质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来自:中国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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