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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质监局开展电梯专项整治
作者: 2009-04-23 09:12:42 浏览:67
信息来源:市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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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4日至4月17日, 寿县质监局开展电梯专项整治,对全县在用电梯(包括医用电梯、商用电梯、载人电梯、杂物电梯和自动扶梯等)进行了专项检查。监察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电梯用户应急救援预案不健全,电梯维保记录不完善,部分电梯用户未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未明示等问题。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已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且经国务院批准修改后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电梯的监管要求又进一步提高。根据《条例》要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为公众提供服务的特种设备运营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将电梯、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

  寿县质监局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安全隐患,逐一要求整改,并下发寿质监【2009】15号“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至各电梯用户,从而进一步提高各电梯用户的安全意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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