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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市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将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市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以及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通过日常监测发现,有几家物业管理公司所用的电梯没有“电梯检验合格标识”,个别小区内电梯没有物业人员管理,存在电梯维修保护单位不尽责、没有维修保护记录等情况。此外,按照规定,电梯现场故障或出现险情后,该电梯维保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可实际情况是,有的电梯维修保护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4月22日,市产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在物业电梯安全管理工作会议上明确,从即日起将开展一次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五一”前为各物业公司自查阶段,存在问题的可自行整改;“五一”后再发现物业小区电梯存在问题,将下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逾期不改的将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并予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