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今后电梯关人超过两个小时将立案
作者: 2009-05-04 15:15:09 浏览:139
信息来源:株洲网
[打印]

  “以后,电梯关人超过两个小时,质监部门将视其为一般事故予以立案调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近日,株洲市质监局在天元超市前坪对市民进行特种设备知识宣传,接受相关咨询。

  据悉,最新修改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后简称《条例》)今起正式实施。除了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注销设施以外,新修改的《条例》还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如叉车)等列入特种设备范围。

  新的《条例》增加了对特种设备的节能监管,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但应当特种设备的安全负责,还要对其节能全面负责,能耗过高的锅炉、电梯、换热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将不能生产和使用。“土锅炉”被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条例》加大了对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最高处罚额度由之前的20万元上调到200万元。

  《条例》更能体现了人本关怀。据其规定,电梯关人两个小时以上、客运索道困人3.5小时以上、大型游乐设施高空困人1小时以上的,都将视为 “一般事故”,监管部门将予以立案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法作出相应处罚。

  此外,《条例》对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和维护保养活动作出了专门规定。电梯至少每隔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制造单位应当对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声明:本网站所登载之内容,如有侵犯他人声誉、版权或著作权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请来电或来函告之,我们将予以更正。
  • 上周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