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印] |
招 标 编 号:TH2009-A010号
加 入 日 期:2009.05.04
截 止 日 期:2009.05.24
招 标 代 理:
地 区:衡阳市
耒阳新华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所需的 乘客电梯 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乘客电梯 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H2009-A010号
二、招标内容: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乘客电梯2台,11层11站11门,1.75米/秒,载重量:800kg。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单位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6、投标供应商为电梯制造商或所投品牌的代理经销商,生产或销售电梯及进行安装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部门的许可。其中电梯制造商(以下简称厂家)须提供: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曳引式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经销商须提供:所投品牌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电梯安装维修资格证(如果不具备此证,属于厂家直接负责安装、维修的,须提供厂家上述加盖公章的三证复印件和安装、维修承诺书原件);
7、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环保标准和安全标准;
8、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公开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价格:人民币400元/份,文件售后不退。
发售地点:衡阳市天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衡阳市环城北路70号)
发售时间:从2009年5月4日起至2009年5月23日每日8:00时~12:00时, 15:00时~18:00时。
购买公开招标文件时,需提供:(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2)上述第四条第6款的资质证书原件,代理经销商还须提供厂家的有效的资质证件复印件;(3)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资质证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并将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整套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备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5月24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09年5月24日上午9:00时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衡阳西湖饭店325号会议室(衡阳市环城北路59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34-4349001
来自:中国招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