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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电梯老化停用难修复
作者: 2009-05-14 09:46:51 浏览:74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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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部毛病不断的老电梯终于趴窝,有16层之高的海淀区岭南路38号院1号楼内,112户居民只能爬楼。

  昨天下午5点,家住16层的刘大爷准备出门。刘大爷今年已经75岁,楼内电梯停运近两周,刘大爷在家再也待不住。他走到楼梯台阶旁,转身背朝楼梯下方,双手紧抓栏杆,缓慢地倒退着,从一个台阶挪到下一个台阶。“前些天刚出院,血压还有点高,就是想出门转转,只能自己一步步爬楼梯”,刘大爷一边说着,一边大口喘气。

  刘大爷下楼时,该楼其他住户也在气喘吁吁地上下楼。抱着孩子的父母,提着书包的小学生,大家一边抱怨,一边费力地迈着步子。在该楼的顶层设备间内,电梯的机房已经被封条封死。

  对此,小区业委会负责此事的段先生说,2月16日,海淀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对电梯进行检测,结果均已老化,检测方出具了正式报告责令停止使用,两部电梯均需大修改造,需要动用公共维修资金,就需要征得该楼80%业主签名同意。

  段先生说,该楼属于房改房,共有112户住户,一部分房子已经被业主出租,还有一部分房子由业主的父母居住,“征集业主签名困难比较大”。段先生说,被告知电梯检测不合格后,业委会和物业曾组织过一次业主签名征集。在近两个月的时间内,经过上门挨户收集,终于收到90户业主签名,但由于签名不符合规范,被报批单位驳回,只能重新征集。两周前,业委会把签名征集告示张贴在小区入口和楼内公告栏内,至今仅有40余业主签名。

  对此,住在四层的卢先生宁肯爬楼,也不愿意签字。卢先生说,小区物业的服务十分糟糕,楼道内垃圾遍地,“我不愿意签字,希望能重新招聘物业”。

  小区物业一那姓工作人员说,物业已经电话通知每位业主,详细介绍了电梯的维修情况,希望业主们能尽快在小区门口签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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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用公共维修资金需双过三分之二

  对于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京华律师事务所秦兵和马传贞律师介绍称,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动用公共维修资金,要实行双过三分之二原则,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属于电气系统的电梯,其中修和大修属于公共维修资金的范围。

  小区如遇此类情况,需要动用公共维修资金,可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清点小区有无公共维修资金;第二,确定资金在什么地方,有的在开发商,有的在物业,或者在小区办;第三,确认小区内业主是否全部交钱,没交的要及时补交;第四,召开业主大会讨论,选举产生专项资金监督小组,监督具体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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