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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受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的内容、采购项目的性质
1、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电梯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的性质:单一来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三、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09年5月14日早上10:00
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物资大厦十层
四、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新城区北江二路物资大厦十层
电 话: 0763-3378455
传 真: 0763-3378455
联 系 人: 陈智斌 黄倚江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