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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青岛媒体报道了关于祥泰大厦《电梯从五楼坠下负一楼》消息后,四方质监分局特监科监察人员迅速出动,第一时间到达位于人民路99号的祥泰大厦,并现场联系该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和电梯维保单位。
经查,祥泰大厦共有客运电梯两部,于2003年2月投入使用,维保单位是青岛富佳电梯有限公司。检验周期为每年4月份,4月28日锅炉压力检验所检验人员现场检验了该大厦电梯,因电梯有不合格项,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书,电梯下坠故障就是在此期间发生的。
为尽快消除影响,分局监察人员针对上述情况采取果断措施。一是迅速查清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法定资质。现场查阅青岛富佳电梯有限公司的许可资质、维保记录及双方签订的维保协议。二是及时召开分局、维保单位和电梯使用单位参加的三方现场会,商榷解决电梯维修事宜,确定使用单位(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赋予维保单位(青岛富佳电梯有限公司)3000元维修费用,责令其立即投入维修。三是现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使用单位一周内解决电梯故障,停止运行,待检验合格后再使用。
目前,大厦电梯正在维修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