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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乘客电梯竞争性谈判公告
作者: 2009-05-26 08:09:37 浏览: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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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ZHZFCG2009W002T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谈判采购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需求)

  采购一台乘客电梯,四层。

  五、谈判响应供应商的资格及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中资或中外合资及外商独资品牌的电梯设备(永磁无齿轮),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良好的制造商或受到独立授权的代理商或销售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09年5月25日至2009年5月3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24室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套1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地点:

  谈判响应方应于6月2日9时(北京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镇海沿江西路200号三楼318室,逾期送达作不响应处理,原封退还。

  九、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6月2日9时(北京时间)在镇海沿江西路200号325室进行,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谈判。

  十、竞争性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应在谈判响应截止前交纳。

  开户银行:交行镇海支行

  帐号:332006275018000777868

  十一、业务咨询:

  宁波市镇海区国家税务局联系人:杨全 ;

  联系电话:13958309250

  十二、质疑及投诉:

  供应商如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谈判响应截止前三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供应商对采购单位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十三、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单位:

  镇海区采购办;联系电话:0574-86295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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