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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对不同的商品房开发投资是有所区别的。其中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自有资金比例从35%调低至20%,而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自有资金比例只下调了5个百分点,从35%降为30%,这也可以视为中央进行房地产调控的一个方向,希望开发企业加大这一类房源的投入。
根据东莞市统计局所公布的数据,2008年东莞市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270亿元,如果以08年的投资额度计算,房地产行业的自筹资金率通常约为30%,则自筹资金约为80亿元;如果自筹资金率下降到20%,则80亿自筹资金能撬动400亿的天量资金,相当于开发投资可以增加50%,全年开发投资资金可以增加130亿元。合富辉煌研究分析以上数字的变化后得出这样的结论,此次资本金比例下调5~15个百分点,可增强了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能力,不但能将以前搁置的土地开发起来,形成一定程度供给释放,还可以为开发企业增加资金流动性,强化发展商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同时需要说明的是,房地产企业融投资能力的增强,并不意味着房地产投资一定会增加,投资能否增加,最终还取决于业界对未来市场形势的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