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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镇文化中心工程电梯项目招标
作者: 2009-06-10 08:48:50 浏览: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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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码:CBL_20090608_1011585651

  所属地区:浙江

  详细内容:

  1、项目名称:长河镇文化中心工程电梯项目

  2、招标人:长河镇人民政府

  3、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或用途:

  品目号货物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

  /载客电梯1台额定速度≥1.0m/s;载重≥1000kg

  4、交货期及交货地点:

  交货期:配合总包进度,在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以后45天内货到工地;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具有相应制造厂商授权的贸易公司,或具备上述条件的联合体;

  (2)、年电梯生产1.5万台以上,2008年度销售台量10000台以上,宁波地区销售台量250台以上,制造厂家证明。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当地电梯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A或B级资质,或投标单位联合当地具有电梯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A或B级资质企业进行了联合体投标;

  (4)、同一制造厂家只能授权一家贸易公司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两家及两家以上的,其投标全部为废标。

  6、投标保证金:1万元 递交截止时间: 2009年6月10日下午16:00时,以银行存单形式上交。退款时需带身份证。

  7、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8、报名时间:2009年6月8日至2009年6月10日

  上午: 8:00—11:00 下午: 1:00—3:30

  报名地点:长河镇人民政府便民中心窗口

  9、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9年6月10日下午4:30时

  地点:长河镇人民政府104办公室。

  10、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须携带《慈溪市招投标有形市场交易证》或IC卡、《交易员证》,由交易员报名;贸易公司参加投标的,另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两份。

  11、资格审查方式和地点:

  采用资格后审,时间:2009年6月 16 日上午9:30 (同开标时间);

  地点:长河镇人民政府会议室内

  (1)资格审查内容:

  a.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述的安装资质证书原件;

  b.法人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中标后备查);

  c.贸易公司投标的,提供制造厂商关于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d.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2)其它说明:

  a.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情以招标文件为准;

  b.投标人不得有慈溪市本级、宁波市本级、浙江省本级及公司注册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c.当场即时未提供上述第9点规定资料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2、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09年6月16 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河镇分中心。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接收。

  招标人名称:慈溪市长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慈溪市长河镇宁丰村贤江大道

  联系人:潘焕苗 电话:0574-63410842 传真:0574-6340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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