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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掌握龙岩市在用电梯维修保养情况,提高电梯维保质量,确保电梯安全运行,龙岩市局、特检院龙岩分院近日在全省率先实行电梯维修保养工作备案制度,对全市电梯维修保养工作实行统一规范和要求并进行备案。
要求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于每年第一季度前,提交《电梯年度维修保养备案表》,在签订或解除维修保养合同关系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交《新增或解除电梯维修保养备案表》,以便对电梯动态监管系统进行实时更新。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和质监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电梯定期维护保养项目表》中的项目逐一维修保养,确保电梯维保工作保质保量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