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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0日刊登了“株洲金色地标大厦的电梯无人监管,谁来承担责任”一文。我局对此十分重视,立即组织了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正在使用的电梯需每年进行年检,年检由我局下属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负责。该所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财政没有拨款,仅依靠依法依规收取检验检测费维持运转。虽然金色地标大厦3台电梯的管理者——株洲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已有3年未交纳年检费用,但我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仍然本着对人民负责,确保居民安全的原则,每年均对电梯进行了年检,为此支出检验成本1万余元。
2、正在使用的电梯除进行年检之外,维保公司还必须每15天进行一次检查维护。对于该网友反映的金色地标大厦的电梯问题,我局在6月10日即组织特种设备监督管理科、稽查支队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在新闻媒体的监督下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其原因是株洲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拒绝支付电梯维修费用,故维保公司——株洲天正电梯安装公司不愿维修。且株洲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还拖欠电梯年检费用,造成检验合格标志得不到及时更换。对此,我局当场下达了《行政监察指令书》,要求宏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6月19日之前整改到位。同时,我局已督促电梯维保公司——株洲天正电梯安装公司务必在6月16日前将电梯维修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居民使用上安全、放心的电梯。
3、对该文所称质监部门有人贪污受贿,老百姓多次投诉,无人问津一事,我局纪检、监察部门深入到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和所在社区进行了重点调查,没有发现我局干部职工有贪污受贿行为。在此,我局欢迎知情人向我局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提供线索。我局一定认真对待,彻查到底,严肃处理。今后,我局将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加强干部职工教育,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职务行为。
投诉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监察室 邮编:412008
电话:8687771(纪检组长) 8687782(监察室)
湖南省株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公章)
二00九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