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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招标
作者: 2009-06-24 08:42:07 浏览: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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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YSZFCG[2009]11号
招标代理:营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业主单位:营山县人民法院
报名截止:2009-06-29
所属地区:四川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机械设备

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营山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对营山县人民法院电梯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YSZFCG[2009]11号
二、采购项目:营山县人民法院电梯设备及安装
三、资金来源:单位自有资金
四、经采购人营山县人民法院考察拟邀请上海三菱电梯、奥的斯电梯、日立电梯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企业前来参加电梯项目竞争性谈判
(详见采购文件)。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万元(提供证明原件)以上;
7、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是生产厂家或授权的经销商;
8、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电梯安装许可证。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采购文件自即日起至2009年6月26日8:30-17:30在营山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节假日除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标书售出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6月29日15: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营山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十一、采购人:营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营山县县城
联系人:席涛
电话:13518285456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营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营山县县城
邮编:637700
联系人:唐瑞
电话:0817-8225544
传真:0817-827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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