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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徐采中招2009-023
招标代理: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报名截止:2009-07-27
所属地区:上海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机械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人民政府文体、创业中心电梯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人民政府文体、创业中心电梯设备采购
项目内容、数量及范围:
本次采购共有12台电梯,投标报价中必须包含2年质保期内的大包维保费用,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1、 机房客梯 1000Kg/ 1.0m/s /5层5站5门 3台;
2、 有机房客梯 1000Kg/ 1.0m/s /7层7站7门 3台;
3、 无机房客梯 1000Kg/ 1.0m/s /3层3站3门 3台;
4、 有机房货梯 1000Kg/ 0.5m/s /3层3站3门 1台;
5、 室内自动扶梯 0.5m/s 2台;
上述项目包括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操作培训等。详细技术指标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对上述采购感兴趣的供应商,必须投报上述全部产品。
交货时间:尽快,详细交货时间按签订合同约定执行;
交货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华泾镇人民政府文体、创业中心;
交货状态:卸货、安装直至验收合格即为交钥匙工程;
注:本项目拒绝采购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和维修活动的资质证书;
3、具有电梯的生产、安装、维修保养的经验;
4、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
5、在本市有固定的安装、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
6、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7、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货物的最终制造厂家,或是由最终制造厂家书面授权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指定代理商。如果制造厂家自己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如果制造厂家自己不参加投标,则该制造厂家可授权唯一代理商参加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9年7月6日-7月2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丹东路56号3楼政府采购中心;
售价:人民币150元(标书售出后不退)。
五、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09年7月10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
六、招标方将于2009年7月10日下午16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七、投标截止时间:2009年7月27日(周一)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上海市南丹东路56号三楼会议室(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九、2009年7月27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上海市南丹东路56号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集中采购机构: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南丹东路56号3楼政府采购中心
邮编:200030
电话:34164530*3107、3103、3109
传真:34164530*3105
联系人:季幼美、杜鹃、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