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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机电工程署7月7日宣布,律政司决定就1月11日新界马鞍山恒安邨恒山楼升降机的吊缆断裂事故,向升降机保养商奥的斯电梯(香港)有限公司及负责为上述升降机作定期检验的注册升降机工程师,提出检控。
司法机构今天向有关机构及人士送达传票,控告奥的斯电梯(香港)未有按照《升降机及自动梯(安全)条例》的规定,进行保养及检验有关升降机;以及负责的注册升降机工程师,未有按照该条例检验有关升降机。
机电署表示,任何人士违反以上条例,每项控罪最高可判罚5,000元及监禁6个月。案件8月3日在沙田裁判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