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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电力局三中心电梯专项招标公告
作者: 2009-07-09 09:17:15 浏览: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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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2009-06-05AK

  招标编码:CBL_20090707_3882790

  所属地区:浙江

  详细内容:

  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电力局三中心电梯专项招标公告

  一、 浙江省电力公司就湖州电力局三中心电梯专项招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单位为:湖州电力局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有资格参加投标。

  二、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电力局三中心电梯专项招标清单详见下表:

  名称 基本技术要求

  无机房客运电梯1部 无机房货运电梯1部

  建筑情况 建筑为地上五层五站,

  层高:一层3.43m,二、三、四层3.4m,五层4.54m。 建筑为地上四层四站,

  层高:一、二、三层4.2m,四层4.8m

  层/站/门 5/5/5 4/4/5

  井道净尺寸(㎜)

  (宽)×(深) 厂商提供 厂商提供

  额定载重量(KG) 1000 2000

  速度(m/s) 1.0-1.6 0.5

  基站 一层 一层

  地坑深度(mm) 现地面可下挖最大深度800mm 厂商提供

  机房位置 无机房 无机房

  轿厢尺寸(㎜)

  (宽)×(深) 1500×1600 1500×2700

  开门宽度 900mm 1500mm

  开门方式 自动中分式 旁开式,底层贯通门

  三、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的要求。

  2、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不应为国内设备/材料的代理商,实行经销商(代理商)制的设备/材料除外,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需得到制造商的充分授权;

  (2)投标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

  (3)需同时提供投标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4、具有ISO9000系列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6、2005年至今在浙江省内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原因出现过事故(或虽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7、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虽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2005年至今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交付拖延等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9、在浙江省电力公司系统内无《浙江省电力公司关于对行贿行为登记查询的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10、投标人在浙江省内应设有长期固定的机构,并且在湖州地区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和备品备件库,具备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能够在湖州地区提供稳定、可靠的维护保养服务。

  11、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包(或子包)的投标。

  四、资格审查申请书

  (一)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应自行承担编制和提交申请书的全部费用,无论资格预审结果如何,招标人都不对这些费用承担任何义务。

  (二)组成申请书的文件

  1、申请书

  申请人应不加任何修改的按附件1格式以货物名称为单位提交《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电力局三中心电梯专项招标资格审查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

  (2)通过年检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实后退还);

  (3)授权代理商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实后退还);

  (4)企业资质资信证明复印件;

  (5)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证书(原件经核实后退还)。

  (7)经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二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8)制造商(代理商)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的承诺书(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9)拟投标同类产品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年的国内供货业绩表(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只须提供合同封面、供货范围表、签字盖章页)和用户使用报告(浙江省、湖州市的供货业绩和用户使用使用报告单列),并加盖公章;

  (10)拟投标同类产品国内成功商业运行三年的运行业绩表(浙江省、湖州市的运行业绩单列),并加盖公章;

  (11)主要生产能力和装备清单;

  (12)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及承诺;

  (13)涉及重大诉讼的声明(若有);

  (14)申请人认为还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三)申请书的签署

  申请人应按要求编制一份完整的申请书并由授权代表按要求签字。

  (四)提交申请书

  申请人应将申请书及全部附件材料(附件应密封包装)分别装订成册,按要求提交给招标人。

  五、请于2009年7月7日~2009年7月21日(双休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前将上述书面文件提交至湖州市凤凰路777号九楼。逾期提交的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传真及电子邮件提交。书面文件概不退回。

  六、资格预审文件审查

  1、招标人将组织资格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审查。

  2、招标人将按照申请人的综合实力(如企业规模、财务状况、产品生产许可证及认证、主要业绩、售后服务能力等因素),择优确定四名及以上申请人为本次招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

  3、经资格预审,招标人可拒绝任何不符合本次招标资质要求的申请人,且无须说明任何理由。

  七、资格预审结果另行通知。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可向上述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不邮寄发售)。获取招标文件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招标代理机构: 湖州新伦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湖州市凤凰路777号九楼

  邮编313000

  联系人:陆震宇、吴琪

  联系电话:0572-2420709 0572-2420716

  传 真:0572-2420716

  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电力局

  湖州新伦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7月7日

  附件1:

  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电力局三中心电梯专项招标

  资格审查申请书

  致: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电力局/湖州新伦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经授权作为代表,现以 (申请人名称) 的名义,在充分理解招标人招标公告及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本申请书签字人在此就浙江省电力公司湖州电力局三中心电梯专项招标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二、本申请书包括下述文件:

  1、申请书

  2、附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本年度年检);

  (3)授权代理商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

  (4)企业资质资信证明;

  (5)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制造商的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相关试验、鉴定报告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等;

  (7)经合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二年财务会计报表;

  (8)制造商(代理商)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的承诺书;

  (9)拟投标同类产品2005年、2006年、2007年三年的国内供货业绩表和用户使用报告;

  (10)拟投标同类产品国内成功商业运行三年的运行业绩表;

  (11)主要生产能力和装备清单;

  (12)售后服务人员配备及承诺;

  (13)涉及重大诉讼的声明(若有);

  (14)其他资料。

  三、你方授权代表可调查、审核我方提交的与本申请书及附件相关的声明、文件和资料,并通过我方的开户银行和客户,澄清申请书中有关财务和技术方面的问题。本申请书还将授权给有关的任何个人或机构及其授权代表,按你方的要求提供必要的相关资料,以核实本申请书中提交的或与本申请人资质、业绩和能力有关的声明和资料。

  四、我方充分理解你方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取消本次资格预审,你方将不一定接受所收到的任何申请书,或不一定邀请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本次投标,你方不因为本资格预审而对申请人产生任何义务。

  五、我方声明并承诺,本申请书中所提交的声明和资料在各方面都是完整、真实和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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