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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供站凯旋大厦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2009-07-16 08:20:26 浏览: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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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津建交市施工[2009]0736

  招标编码:CBL_20090715_1012367647

  所属地区:天津

  详细内容:

  报建编号:1210508020090063

  招标备案号:120020090740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军供站凯旋大厦工程施工项目 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津发改投资[2009]19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军供站 ,建设资金为 469234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军供站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建设规模:约12360平方米;结构及层数:框架结构;地上11层,地下1层;计划投资:4692.34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2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军供站凯旋大厦工程施工项目建设规模:约12360平方米;结构及层数:框架结构;地上11层,地下1层;跨度:8.4米;基坑深度: 4.35米;计划投资:4692.34万元;主要包括:基础工程(不含桩基),主体建筑及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预埋和人防专业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2009年09月20日 至 2010年07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建筑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正项目经理:1名,资质等级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副项目经理:1名,资质等级为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1名,要求资质等级为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担任(专业不限),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安全项目经理任命书:须加盖公章;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还应提交建筑企业项目经理进津备案证书;以上项目经理须提交有投标资格的IC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2楼82号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09年07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09 年7 月15 日 至2009 年7 月21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09年07月22日至2009年07月28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 分 至11 时0 分, 下午 14 时0 分 至17 时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1室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3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5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军供站(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建勋(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中山北路2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李文俊 电话:26432474

  传  真:26432474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学玲(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卫津南路19号501室

  邮政编码:300060 联系人:任会娜、赵立 电话:23556653

  传  真:23556653 日期:2009 年7 月15 日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电话:23661595传真:24538403电子邮箱:tjjszbz@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招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负责人:汤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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