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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杂物电梯项目招标公告(四川)
作者: 2009-07-18 09:32:48 浏览: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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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 标 编 号:LZCGK2009-28号

  截 止 日 期:2009.07.26

  招 标 代 理: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区:乐山市

  采购公告标题: 关于对医用、杂物电梯项目采购公开招标的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医用、杂物电梯项目采购 

  预审公告: 关于对医用、杂物电梯项目采购公开招标的征求意见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LZCGK2009-28号  公告日期: 2009年7月10日14时20分

  行政区划:  乐山市  采购包个数: 1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无

  委托招标单位/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医用、杂物电梯项目采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生产厂家不低于1亿元、经销商不低于15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供应商;

  (2)经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3)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鲜章);

  (4)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鲜章);

  (5)经国家权威机关审计的08年企业财务报表和审计结论报告书;

  (6)生产厂家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明细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

  (7)生产厂家已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认证和电梯工程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或以上资质;

  (8)经销商应提供生产厂家或直属的分支机构的委托代理资质证书和委托安装资质;

  (9)经销商必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改造维修许可证》并具备B级安装资质;

  (10)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委托书原件;

  (11)经销商必须在乐山市范围内设有专业售后服务部(站),并取得电梯生产厂家或直属的分支机构授权的服务资质。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09年7月13日至2009年7月26日(节假日除外) 

  标书售价:  200元/份(售后不退) 

  标书发售地点: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市财政局二楼) 
   
  投标截止日期:  2009年7月30日9时30分 

  投标地点: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市财政局二楼) 

  开标日期:  2009年7月30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  乐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乐山市中区春华路南段608号,市财政局二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33)2435195、2421740(传真)

  联系人:李先生、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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