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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丽群二期廉租房电梯4台工程招标
作者: 2009-07-24 15:06:48 浏览: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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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江北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和重庆市鸿程房地产发展公司的委托,对山水丽群二期廉租房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此项目实施能力并符合下述第2条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电梯4台(其中客梯2台,消防电梯2台),停靠站数:30站
2.合格的投标人
2.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2.2允许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
2.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A.电梯制造厂参与投标:
①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注册资本金≥人民币2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或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证;
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
③ 具有税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证书;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及其许可明细表[级别:B级以上] ;
⑤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级别:B级以上] ;
⑥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B.电梯经销商参与投标:
① 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书,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
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书;
③ 具有税务主管部门颁发《税务登记证》证书;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施工类别:安装、维修,级别:A级];
⑤ 必须取得电梯制造厂家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合法授权委托书,其制造厂必须具备上述A条各项要求。
3.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各投标单位必须在2009年7月20 日至2009年7月24 日9:30~11:30-14:00~16:30前持本单位介绍信和上述第2条“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提供原件备查)到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24楼)报名,2009年7月27日至2009年7月31 日9:30~11:30-14:00~16:30购买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单位全称:重庆市江北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重庆市鸿程房地产发展公司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89185080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望海花园1号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全称: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洁
联系电话:15922796293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3号水利大厦24楼

注:本站招标、拟在建信息为企业单位免费自行发布,投标前请严格审查,谨慎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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