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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字是‘烦’,两个字是‘很烦’。”针对热线互动话题“电梯房的烦恼”,不少市民作出如此反应。
据贵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处处长沈建孙介绍,贵阳市目前正在运行的电梯有5000多台,贵阳第一批使用电梯的高层楼房,电梯使用寿命差不多都在10年以上,存在不同程度的老化和损坏现象,各类问题日益凸显。他认为,电梯出现问题,主要还是因为“保养不善、维护不力”。
据介绍,一台普通高层住宅电梯,一年的正常养护费用约为1—2万元,如果出现零件损坏等情况,维修价格则更高。沈建孙表示,现实生活中,业主往往认为自己已缴纳物管费和维修基金,一切问题应由物管公司和相关部门解决,但物管公司遇到资金缺口,顶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甚至放任自流。倘若遇到大修或更换价格高昂的电梯部件时,问题往往不了了之。
沈建孙称,电梯的安全运行,除了需要资金保障外,还需要进行正确维护和管理。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显示,电梯使用单位必须购置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所必须的投入,与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维保合同,至少有一名取得《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沈建孙表示,目前贵阳正处在电梯数量高速增长的时期,仅2008年新增的数量就超过1000台。“电梯问题肯定会越来越多,如何保障安全运行,已是刻不容缓的事实。”沈建孙说。
声音:
电梯公司专业人士: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按照相关规定,电梯一个月至少要两次维护,只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维护,电梯能够正常使用。但是部分维修保养企业或者个人,因为责任心不强或者利欲熏心的影响,往往偷工减料,为电梯运行的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高层住宅越来越多,电梯数量不断增加,维修保养企业数量也在近年来从几家增至几十家,行业水平良莠不齐,低价维修是行业竞争的手段,结果就是电梯安全得不到保障。
物管行业人士:电梯维护费用主要来自物业服务费,但这个东西没法保证百分之百收齐,维修势必“短斤少两”。
律师:根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电梯产权属于业主公共所有,电梯作为公共设施关系到各家各户,是大众交通工具,要解决“电梯房的烦恼”相关问题,必须有相关制度来保障资金到位,比如考虑开通一个专门的账户,每个月每个业主交纳一点钱,积少成多以应对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