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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一旦困人 维保半小时到场
作者: 2009-09-04 09:18:41 浏览:83
信息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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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发生事故,七成是因电梯维护保养人员无证上岗、违规作业,以及乘客违反乘坐规则导致的。“男童坠亡电梯井”的意外发生后,记者调查也发现目前电梯维保市场僧多粥少呈众军混战局面。记者从广州市工商局获悉,为规范广州市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行为,广州市工商局和市质监局共同制定的《广州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示范文本,9月1日正式实施,针对目前维保市场存在的种种弊病,规范双方行为。

  广州市质监局负责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如拒不使用,也可自己拟定合同,但须送往工商部门审核备案,确认没有规避责任或人为减少维保项目等行为后才能使用。工商部门将负责监督检查,查处违规违法行为。

  使用单位责任条款化

  挑维保不可随意压价

  据了解,由于电梯维保市场僧多粥少存在恶性竞争,小区物管等电梯使用单位可随意压价选择维保公司,这也使得双方签订的维保合同中很多存在使用单位为自己免责的条款。

  广东省质监局特设处处长胡鉴锋表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使用单位同样负有不可推卸的主体责任。示范文本将此条款化,写明电梯使用单位有义务“建立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风、通道、电话通讯、监控摄像和报警装置等系统安全可靠;保证机房、井道、底坑无漏水、渗水现象;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指派电梯安全管理员;在电梯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

  如因电梯使用、管理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按合同将由使用单位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发生乘客困梯而小区物管不积极救援,导致乘客人身伤亡等情况的,使用单位就没办法推卸责任了。

  维保公司不得分转包

  电梯困人救援要及时

  对签订合同的另一方———电梯维保单位,示范文本也细致明确了权利和义务,如“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影响电梯安全运行的要求;对所维护保养电梯的安全运行负责,保障设备整机及零部件完整无损……”

  胡鉴锋说:电梯实际上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偶尔出现故障很正常,重要的是电梯维保单位在第一时间赶往救援。这个时间可由双方协定,但最长不得超过30分钟。

  一些小维保公司为降低成本,偷偷雇用无证人员。示范文本明确注明:“维保公司现场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且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如因维护保养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丢失的,维保公司须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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