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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热门话题:小产权房问题 不宜久拖不解决
作者: 2009-09-04 10:36:47 浏览:75
信息来源:华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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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广州市个别区域又重现推销“小产权房”现象,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日前下发文件指出:小产权房销售所得款属于非法所得,小产权房买卖一经查实,购买者买小产权房的房款会作为非法所得款项被没收,希望市民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去购买。

    小产权房已经违法存在十几年,成为社会热门话题亦有两年余。虽然官方反对声音不断,可并未见到实际有效的查处,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甚至表示:“对复杂的小产权房问题,中央或国土资源部不可能出台一个统一的文件。”

    如果某种违法行为长期得不到制止,也没有官员为此承担任何责任,违法行为在社会上又异常普遍,公众当然有权将之理解为:这种违法行为已经在“事实上”合法化了。现在的问题是,相关执法部门又应该为小产权房在今天的违法泛滥现状,承担怎样的失察失职之责呢?

    说实话,在小产权房问题上,执法者是没有多大底气对消费者“声色俱厉”的。明明主要原因是自己过去的失察失职,怎能以“没收购房款”作为收拾残局的王牌?既然执法者不能让小产权房停建,消费者自然可以反问执法者:为何小产权房能在你们的监管之下大量存在?管不住小产权房的开工建设,却对消费者“没收购房款”,这与“执法经济”何异?

    要么修改相关法律,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性;要么严格执行现行法律,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解决小产权房问题实际只有两种路径可选。关键是政府应该早做决断,对小产权房形成统一处理意见,并针对现有制度缺失及时做出补救和规范。如果小产权房的合法性问题继续久拖不决,结局必然“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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