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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乎民生 “电梯难题”待破
作者: 2009-09-07 08:37:32 浏览:93
信息来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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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梯房的烦恼”作为贵阳晚报热线互动话题推出后,引起了广大市民关注,针对《谁来破解电梯难》一文,市民对电梯停摆、关人、伤人以及运行安全等问题来电来信进行了讨论。其中,电梯的维护成为最受关注的问题,而“电梯生病了,药费怎么解决”成为所有问题的关键。对此,有关人士指出,目前各项关于电梯维护的制度设计上有诸多缺陷,电梯维修“缺医少药”的情况较为普遍。

    据贵阳市物价局有关人士介绍,在核定的物业服务费用中,包含了电梯正常运行的维护费用,但只限于电梯的润滑、调整等一般维护保养,而大修、中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则需要其他资金支付。针对大修问题,贵阳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说,现在不少电梯楼都有专门维修资金,电梯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都可申请使用维修基金。

    以上规定,看似使电梯的维修有了保障。然而,这只是针对已经缴纳了“公共维修基金”的楼宇。事实上,在2005年以前,尚无“维修基金”这一制度。而目前出现的电梯问题,集中在这类楼房中,最典型的就是“雪涯路一楼房电梯变杂物间”的事例。这一空白该如何解决,是目前面临的难题。据称,按相关规定,2005年以前的楼盘也应补交齐“维修基金”,但执行结果差强人意。于是,许多老电梯出现问题后,破解成了大难题。

    另一方面,有关人士指出,即便是缴纳了“维修基金”的住房,在有限的资金使用完后,也将“等同”于没有维修基金的楼房——续筹,又是一个难题。有关人士表示:按规定,维修基金用完,或者不足首次归集总额的10%时,就可进行续筹。但他根据实际案例来分析后坦言:“续筹非常困难。只要一提到交钱,总是最难办的事。每户电梯房的业主,都会有自己的主张……”他进一步分析,业主购房首次缴交维修基金,是通过房产手续环节予以强制性缴纳的,但是续筹是由业主大会商量决定,业主是“尽义务缴纳”,并没有“强制力”;首次缴交维修基金,住房按购房款的2%缴纳,而续筹却没有明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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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也有不少市民来电对物管费中已包含的日常电梯维护费用提出疑问。他们说,交了钱,但这钱是不是真正用在电梯日常维护上、到底花了多少、该由谁来监管……这些都是问题。按规定,每年的物管费用,应当有一个明细的支出表,其中电梯维护费用应列其中。但从目前市民所反映的情况来看,这一规定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仍很突出。

    通过对近期来电、来信的分析,可以看出,电梯的维护、大修等问题,看似都有相关的制度在管理、在约束,但这些制度要么流于形式、要么执行起来难度极大。也正因如此,这些制度也就无法真正达到其设计初期的目的。如何根据实际情况来破题,应该是摆上相关部门案头的重要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一位名叫何培军的律师在来电中表示,随着电梯的不断增多,其维修、维护问题已日益凸显,但相关的管理政策和措施却未能及时跟进。目前,国内多个城市已意识到这一问题,并开始出台地方性法规进行规范和完善。如将在今年9月10日正式实施的浙江省强制性地方标准《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范》,对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的设立、权力与义务的约定、施工组织与实施、安全管理和各方职责等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对电梯问题的解决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几天来,“电梯话题”引起的反响令人意外。这是一个所有市民都可能面临、或将要面临的问题。“当一个问题成为公众议题时,它就不该再被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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