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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内计价 楼市交易规则生变
作者: 2009-09-07 10:29:41 浏览:83
信息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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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楼市运行到如此敏感时期,北京市住建委出台这一规定值得商榷,因为短期内房价会突然猛涨,而作为风向标意义的京、沪、广、深尤其需慎重。”重庆朵力地产公司董事长黎伟对本报记者表示。

    让黎伟担忧的是,8月2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称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今后预售住宅或现房销售应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经适房和两限房销售则按建筑面积计价和结算房价款。而此种方案已在重庆9个主城区市场运行多时。

    就在北京市住建委出台相关规定的同时,江苏省出台了“房价备案”制度,要求备案价、公布价与销售价“三价统一”。

    毫无疑问,一场试图改变楼市交易规则的举措正在展开。

    争议不绝

    中原地产华北区总经理李文杰将北京市住建委在这个时点上出台的这一规定归结于与近来市场交易量太过活跃,而导致纠纷不断有关。

    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北京市住建委此次修订《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质上与2001年施行的建设部88号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相违背,管理办法规定有3种计算方式,没有要求商品房销售一定要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

    任志强认为,2001年起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

    但目前开发商普遍都选择按建筑面积计价。“因为按照建筑面积计算可以多退少补,而且允许如果超过3%的误差可以选择退房。”李文杰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市住建委在通知中并没有明确表示,这一规定究竟是鼓励性措施还是强制性措施,也没有标明实施时间。

    分析人士认为,北京市住建委的规定毫无疑问是在规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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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似乎这一举措并没有得到市场中更多的认可。任志强认为,如果只计算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就会无人承担,最后在房产证上还会有争议,进而导致房产证都没法发。如果不改制度,不改物权法,公摊争议就无法解决。

    短期内房价将猛涨?

    事实上,市场对这一交易规则的改变的强烈反应背后是对房价的担忧。

    黎伟表示,从重庆的操作经验来看,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确实可以在收房环节上减少纠纷,“因为毕竟少了公摊面积的争议。”但他认为,目前这一规定并不适合在北京这样房价敏感的一线核心城市推广,尤其是在现在的楼市发展节点上。

    他表示,按照重庆的操作经验,单纯从计价细节上看,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得出的价格将比按照建筑面积计价高出20%~30%。“目前重庆主城区均价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3900元,换算成建筑面积计价,每平方米就只有3400元左右。重庆楼市目前还是处在一个价格洼地时期。”黎伟表示。

    任志强也担心,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后,开发商可能借此抬高房价,甚至房屋总价都有可能提高。

    北京顶秀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新虎则认为,楼市价格由供需决定,北京商品房将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不会掀起新一轮的涨价潮。

    无论最终实施效果如何,北京市住建委的规定都在一定程度上悄悄改变着市场的交易规则,而事实上,在房价飙升数月之后,各地政府都在不同程度上出台相关措施规范市场的交易行为。

    江苏省针对“一天一个房价”的怪现象出台了“房价备案”制度,要求发商在首次开盘定价时,必须提前15天到物价部门备案,然后才可以向房管部门申请预销售许可证,备案的价格将在房管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这一价格即为该楼盘的最高售价,开发商不得擅自在实际销售中突破此价格卖房,并早已在泰州、宿迁以及昆山等城市率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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